Search

有些人搞不懂農業合作社為什麼是好的制度,為什麼在台灣會走鐘成這樣?

我這邊說明...

  • Share this:

有些人搞不懂農業合作社為什麼是好的制度,為什麼在台灣會走鐘成這樣?

我這邊說明一下,從前到後可以分為生產端、供銷端、消費端三個大分類,生產端當然就是農民這些生產者,供銷端則包含大中盤商,消費端就是小盤及超市、電商、零售等。

在一般正常的情況都是消費端》供銷端》生產端,也就是生產端大部分不是價格的主動決定者,而是價格的被動接受者。
越前端的當然想賣貴,越後端的當然想買便宜,這是正常的商業結構。

既然地位不對等,那要怎麼避免生產端的利潤都被供銷端、零售端拿走呢?在國外的作法就是農民組成合作社,合作社的股東就是農民,所以農產品端價格不好,利潤低錢被合作社賺走了,但合作社賺的大部分的錢又必須回饋給這些股東農民,這樣就解決利潤分配的問題。

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大家熟悉的Zespri公司,農民的奇異果收購價都是固定的,包裝場包裝價也是固定,但Zesrpi的獲利必須回饋給一開始的農民股東跟包裝場股東,zespri只能保留部分獲利做經營者的獎金。
所以果農雖然不滿意奇異果收購價,但又可以從股利拿回來(所以不是原始股東的農民就很虧)。

台灣當然也有這種以農民為主體的合作社,會輪流選出一個理事主席作為經營者,合作社聘請固定員工作為會計、分級、包裝的費用等。賺的錢依照共同運銷額度分潤、合作社股金分潤等模式分潤。

但這種真正合作社的形式在台灣應該不足2%,大多的合作社就是有合作社的名義實際上當成公司經營,屬於家族的資產,合作社的盈利跟產農沒什麼關係,但又可以利用合作社的名義請補助等。

所以在台灣經營一家農企業遠不如經營一家合作社,這也是為什麼台灣的農企業不多,卻有許多合作社的原因之一。

當然做大之後不可能只用合作社來經營,所以就會出現有合作社,又有公司的經營模式。
台灣前幾大的社場都是這種模式,以青松為例,青松的合作社是青松生產合作社,公司就是青松樂活科技農業有限公司。

但這些都跟供貨農民無關,不只沒有股利分紅,還只有倒帳。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